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加蓬BIC
一、根據(jù)加蓬國法令,凡發(fā)貨至加蓬共和國的貨物都必須申請電子貨物跟蹤單BIC。
二、加蓬BIC辦理流程:
1、申請表
2、國外清關用的商業(yè)FP蓋章掃描件
3、提單草本格式件(有船公司LOGO和ON BOARD時間的)
4、將準備好的資料及該票款項匯款至我司。
5、我司收到資料及款項后,安排操作BICC證書,會將草本發(fā)給申請商確認,確認無誤,
安排出具正本。正本一旦出具不能再有任何修改。
6、加蓬BIC正本將以電郵發(fā)給申請商。
注:加蓬規(guī)定,跟蹤單必須在船開后5個工作日內(nèi)完成申請、付款、證書確認、證書提
交生效的所有程序;否則,目的港無法清關及產(chǎn)生高額的罰金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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