煤礦用可移動式逃生救生艙是一種新型的煤礦井下逃生避難裝備,將其放置于采掘工作面附近,當煤礦井下突發(fā)重大事故時,井下遇險人員在緊急情況下,可快速進入救生艙內等待救援。陜西煤礦井下救生艙廠家煤礦救生艙/移動救生艙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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項目O2COCO2CH4溫度濕度指標18.5%~23.0%≤24PPm≤1.0%≤1.0%≤35℃≤85%
設施容量應滿足突發(fā)緊急情況下所服務區(qū)域人員緊急避險的需要,包括生產人員、管理人員、檢查監(jiān)察人員及可能出現(xiàn)的其他臨時人員。1、適用范圍 本標準規(guī)定了煤礦井下移動式救生艙(以下簡稱救生艙)井下的安裝、維護和管理等要求。 本標準適用于金屬非金屬礦山、煤礦、地鐵、隧道工程等。2、編制依據 《煤炭工業(yè)礦井設計規(guī)范》GB50215—2005 《煤礦安全規(guī)程》2010年版 《防治煤與瓦斯突出規(guī)定》2009年版 《礦山救護規(guī)程》2009年版 國家煤礦安全監(jiān)察局《煤礦井下避難所試點建設基本要求》(煤安監(jiān)司辦2010第9號) 國家安全監(jiān)管總局國家煤礦安監(jiān)局關于《建設完善煤礦井下安全避險“六大系統(tǒng)”的通知》(安監(jiān)總煤裝〔2010〕146號) 《礦用硬體組裝移動式救生艙》企業(yè)標準Q/LAKJ JSC01—2010(意見征求稿)3、基本要求 選用的救生艙的適用范圍和適用條件,應符合所服務區(qū)域的特點和可能發(fā)生的災害類型。數量應滿足所服務區(qū)域人員緊急避險的需要。 救生艙應具備過渡艙結構。過渡艙的凈容積應不小于1.2米3,內設壓縮空氣幕和壓氣噴淋裝置。生存艙提供的生存空間應不小于每人0.8米3,且總有效容積不小于5米3。 救生艙應具有足夠的強度和氣密性。硬體式救生艙在+500±20帕壓力下,泄壓速率應不大于300±20帕/小時;軟體救生艙在+500±20帕壓力下,泄壓速率應不大于350帕/小時;艙內氣壓應始終保持高于外界氣壓100~500帕,且能根據實際情況進行調節(jié)。 救生艙應選用抗高溫老化、無腐蝕性、無公害的環(huán)保材料。救生艙外體顏色在煤礦井下照明條件下應醒目,宜采用黃色或紅色。 選用的救生艙應具備礦井壓風、供水、通訊接口。應設壓風減壓、消音、過濾裝置和帶有閥門控制的呼吸嘴,壓風出口壓力在0.1~0.3兆帕之間,連續(xù)噪聲不大于70分貝,過濾裝置具備油水分離功能。 救生艙應配備內外環(huán)境參數檢測或監(jiān)測儀器,能對救生艙內的O2、CH4、CO2、CO、溫度、濕度和救生艙外的O2、CH4、CO2、CO進行檢測或監(jiān)測。 救生艙應按設計的額定避險人數配備供氧和有害氣體去除設施、食品和飲用水以及自救器、急救箱、照明、工具箱、滅火器、人體排泄物收集處理裝置等輔助設施,備用系數不小于5%的。 自備氧供氣系統(tǒng)供氧量應不低于0.3米3/分鐘·人;采用高壓氣瓶供氣系統(tǒng)時應有減壓裝置。有害氣體去除設施處理CO2的能力應不低于每人0.5升/分鐘,處理CO的能力應能保證20分鐘內將CO濃度由0.04%降到0.0024%。應配備促進內部空氣循環(huán)的設施,流量不低于20升/分鐘。配備的食品不少于2000千焦/人·天,飲用水不少于0.5升/人·天。配備的自救器應為隔離式,連續(xù)使用時間不低于45分鐘。 &